1月24日,重慶市人民政府網公布了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〈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〉和〈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〉的決定》,,其中提出,,新購建筑面積未超過180平方米的高檔住房無需再繳房產稅。
據悉,,重慶市政府決定對《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》和《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》作部分修改,。
《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》方面:
(一)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“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,。房產稅暫按房產交易價的70%計算繳納。條件成熟時,,以房產評估值作為計稅依據,。”
(二)將第五條修改為“應稅住房稅率為0.5%,?!?/p>
(三)將第六條第一款中的“應納稅額=應稅建筑面積×建筑面積交易單價×稅率”修改為“應納稅額=應稅建筑面積×建筑面積交易單價×70%×稅率”。
(四)將第六條第二款中的“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,、高檔住房,,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”修改為“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、高檔住房,,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”,。
(五)在第七條中增加一款,作為第四款:“(四)市政府認為需要減稅或者免稅的其他情形,?!?/p>
《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》方面:
(一)將第六條第一款修改為“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,。房產稅暫按房產交易價的70%計算繳納,。待條件成熟時按房產評估值征稅?!?/p>
(二)將第八條修改為“應稅住房稅率為0.5%,。”
(三)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“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,。計算公式:應納稅額=應稅建筑面積×建筑面積交易單價×70%×稅率,。”
(四)將第十條第一款中的“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,、高檔住房,,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”修改為“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、高檔住房,,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”,。
據悉,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。2024年1月1日起至該決定施行前,,按照上述調整后的政策執(zhí)行。此外,,《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》和《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》根據上述決定作相應修改,,重新公布。
新年伊始,,上海,、東莞,、洛陽等多個城市陸續(xù)出臺樓市新政,旨在引導購房者信心回升,,進而推動成交量回暖,。從內容來看,主要涉及住房公積金,、房貸利率,、契稅補貼、購房補貼等方面,。也是在24日,,重慶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調整優(yōu)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從實施購房補貼,,延續(xù)實施退稅優(yōu)惠等方面入手,,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其中,,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,,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(qū)新購商品房(含車庫)或存量住房(均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)并完成契稅繳納的,由中心城區(qū)各區(qū)政府(管委會)給予購房補貼,。
與此同時,,支持買新賣舊改善購房。開展“換新購”服務,,組織房地產企業(yè)提供商品住房“放心買”、中介機構提供二手住房“優(yōu)先賣”交易服務,,支持“以小換大”“以舊換新”,。大力推行二手房“帶押交易過戶”,促進一二手房聯(lián)動交易良性循環(huán),。優(yōu)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,,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(二孩及以上)在重慶市中心城區(qū)新購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業(yè)貸款政策。